[情報] 佔領立法院的合理依據如下: 1. 集遊法第六條規定 集會、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。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,不在此限: 一、總統府、行政院、司法院、考試院、各級法院及總統、副總統官邸。 二、國際機場、港口。 三、重要軍事設施地區。 四、各國駐華使領館、代表機構、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館長官邸。 Tags: 10 comments 133 likes 34 shares Share this: Z9 的看板 About author 基於Ptt2 Z9板 源自Ptt2 ZZZZZZZZZ9板 49379 followers 45339 likes View all posts